9001zz以诚为本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
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高教〔2021〕20号)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为做好我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,结合我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招生对象
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、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(不含定向培养学生)。
二、招录条件和方式
按照《通知》规定的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,选拔升入普通本科学习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基本素质。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,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。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,不予录取。
(二)学习成绩。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(最后一个学期除外)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(查)成绩合格,所有考试(查)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%以内。
(三)进入本科学习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,入学报到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核验,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则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。
三、招生本科专业、招生计划、学费标准
序号 | 专业代码 | 本科专业名称 | 招生计划 | 学费标准 (元/生.年) | 备注 |
1 | 040106 | 学前教育 | 240 | 13500 | 师范 |
2 | 040107 | 小学教育 | 110 | 13500 | 师范 |
3 | 120202 | 市场营销 | 30 | 14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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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130502 | 视觉传达设计 | 30 | 17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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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020302 | 金融工程 | 30 | 14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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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080901 |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 30 | 15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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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040201 | 体育教育 | 30 | 14500 | 师范 |
说明: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,在招录过程中出现各专业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,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。学费为现行标准,如有变动,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最新标准收取。
四、录取规则
(一)按照公平公正公开、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。
(二)高职高专院校与我院对接,确定招录的对应专业及人数。
(三)对符合《通知》中规定的优先选拔条件的学生、退役大学生,直接录取。
(四)对高职高专根据《通知》规定按照选拔比例,选拔推荐的学生,按学生专科在校期间考试(查)科目平均成绩排名从高位次到低位次录取。
(五)推荐拟升入我院本科学习的学生,因我院招生计划人数不能满足未被录取的,由学生所在高职高专院校妥善解决。
五、学籍学历管理及教学安排
(一)升入我院本科学习后,按我院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。
(二)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,完成本科专业学习,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成绩合格,并达到我院其它毕业要求的,学院准予毕业,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,毕业证书内容填写“在本校××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”,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,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。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,完成全部教学计划,且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可根据《9001zz以诚为本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》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。
(三)我院招录的普通专升本学生,以单独编班为主,制定专门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学计划。对录取人数无法达到单独编班条件的,插班进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。我院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安排在录取的专业进行学习,不允许转专业。
六、其他
(一)高职高专院校根据与我院签订普通专升本合作协议,确定高职高专专业接续的本科专业和申报升本人数,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和选拔。申报升本人数、学生推荐表等材料必须真实、完整;选拔程序、选拔要求等必须按《通知》要求执行。因选拔、报送材料等原因带来的问题由高职高专院校负责。
(二)依据《通知》和《9001zz以诚为本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》,我院对高职高专院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。
(三)与我院合作开展普通专升本招录的高职高专院校,应采取相应措施,确保已招录的学生能按时到我院入学报到。
(四)我院对录取的普通专升本新生根据《通知》要求和高校招生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复核,对发现的不符合录取条件新生,取消入学资格。
(五)若本实施细则与上级文件要求有冲突的,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9001zz以诚为本招生就业处
联系电话:0771-3191252
学校地址: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
邮 编:530226
学校官网:9001zz以诚为本
9001zz以诚为本
2021年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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